招投标异议与投诉处理指南

发布日期:2026-04-27 | 来源:标讯通

在招投标活动中,如发现违规行为,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和投诉。标讯通为您汇总最新招标异议信息,助力企业精准投标。

异议提出时限

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;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。

投诉受理流程

投诉应在异议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。

行政复议程序

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。

违法违规处罚

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包括串通投标、弄虚作假、违规评标等,处罚措施包括罚款、取消投标资格等。

投标人权益保护

投标人享有平等参与权、知情权、异议权、投诉权等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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